东营诚汇金纤维有限公司
10万吨/年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
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10万吨/年熔体直纺涤纶短纤维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
地理位置: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S310省道与津六路交叉路口向西450米
建设性质:技改
建设内容:本项目对原项目的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。购置安装智能化设备860套,对聚酯车间进行MCC控制系统和CCR控制系统旧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;对纺丝车间的生产工艺和配套设备进行电气控制智能化改造提升。项目投产后年产10万吨熔体直纺短纤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东营诚汇金纤维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玉泉 联系电话:18653639179
联系地址:东营市利津县利七路190号
邮编:257400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单位名称: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其他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,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东营诚汇金纤维有限公司
2021年5月6日

鲁公网安备 37050202371007号
